您好,欢迎访问临沂恒润隔音工程有限公司官网!
13053936333

联系我们

邮箱:hengrun@lyhrgy.com
电话:13053936333
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驻地稼禾路与227省道交汇北200米路西 在线咨询

建筑声学中相关的国家标准

建筑声学中相关的国家标准

发布日期:2022-10-22 浏览次数:42

  1)GB3096-93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》

  规定了不同区域环境噪声的上限,指标如下:

  类别

  适用区域

  白天dB(A)

  晚上dB(A)

  0

  疗养区、高级宾馆和别墅区等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

  50

  40

  1

  居住、文教区域为主的区域

  55

  45

  2

  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域

  60

  50

  3

  工业区

  65

  55

  4

  交通干线两侧

  70

  55

  标准规定,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。一般地,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。

  2)GBJ118-88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

  规定了住宅、学校建筑、旅馆建筑、医院建筑等室内噪声允许标准、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标准、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。对住宅,标准规定:

  室内允许噪声级

  房间名称

  允许噪声级(A声级,dB)

  一级

  二级

  三级

  卧室、书房(或卧室兼起居室)

  ≤40

  ≤45

  ≤50

  起居室

  ≤45

  ≤50

  空气声隔声标准

  维护结构部位

  计权隔声量(dB)

  一级

  二级

  三级

  分户墙及楼板

  ≥50

  ≥45

  ≥50

  撞击声隔声标准

  楼板部位

 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(dB)

  一级

  二级

  三级

  分户层间楼板

  ≤65

  ≤75

  注:当确有困难时,可允许三级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小于等于85dB,但在楼板构造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。

  3)GB50096-1999《住宅设计规范》

  5.3.1住宅的卧室、起居室(厅)内的允许噪声级(A声级)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,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。分户墙与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。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。

  5.3.2住宅的卧室、起居室(厅)宜布置在背向声源的一侧。

  5.3.3电梯不应与卧室、起居室(厅)紧邻布置。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,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。

  4)JGJ37-87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

  第五章室内环境要求

  第三节隔声

  5.3.1条

  (一)建筑物各类主要用房的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下表规定。

  用房类别

  允许噪声级

  睡眠用房

  50(昼)40(夜)

  无特殊安静要求的用房

  55

  有语言清晰度要求的用房

  50

  有音质要求的用房

  40

  (二)建筑物各类主要用房的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(Rw)不应小于40dB,楼板的计权归一化撞击声压级(Ln,w)不应大于75dB。

  5.3.2条

  (一)大板、大模板等整体性较强的建筑物,应对附着于墙体和楼板的传声源部件采取隔振措施。

  (二)凡有噪声的振动设备用房不应在主要用房的直接上层或贴邻布置,并对设备和管道采取减振、消声处理。

  (三)安静要求较高的房间内设置吊顶时,应将隔墙砌至楼板底面;采用轻质隔墙时,应提高其隔声性能。

  5)〈北京市“九五”住宅建设标准〉

  第三章使用功能标准

  本标准编制说明:

  3.0.6住宅隔声要求:分户墙和楼板均应满足住宅隔声标准的要求,分户墙空气声隔声量应大于45dB,楼板撞击声压级应小于75dB。

  6)GBJ75-84《建筑隔声测量规范》

  规定了实验室、现场测量空气声隔声和楼板撞击声隔声的方法。

  7)GBJ47-83《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》

  规定了实验室条件下,使用混响室法测量材料吸声系数的方法。

  8)GBJ76-84《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》

  规定了混响时间测量的方法。

  9)GBJ121-88《建筑隔声评价标准》

  规定了空气声隔声计权隔声量Rw的评价方法和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pn,w的评价方法。

  10)其他

  在《剧场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57-88)中规定:观众席背景噪声≦NR30为甲等,≦NR35为乙等、丙等。影响观众席背景噪声的主要因素是空调气流,以及外界噪声传入、灯光、舞台机械等。在《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58-88)中规定:观众席背景噪声≦40dB(A)为甲等,≦45dB(A)为乙等、丙等。在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67-89)中规定办公用房、会议室、接待室的噪声≦55dB(A),电话总机房、计算机房、阅览室噪声50dB(A)。录音室、演播室等低背景噪声要求高的场合,一般要求背景噪声低于30dB(A)。

  分享到:


13053936333